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芬兰共和国政府文化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该项目详细申请信息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留学/资助期限:3-9个月。
3.选派规模
10人/年(全国)。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芬兰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150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应不超过35岁(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获得芬兰导师邀请信;
3. 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院校及导师认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三、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方式与申请时间
申请人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于2016年12月1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交我校申请材料;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 申请材料
1)我校申请材料:
a.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三):文件类型为PDF。
b.邀请信
c. 研修计划
d. 外语水平证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16年12月15日前发送至gongpai@yjsy.ecnu.edu.cn, 邮件主题命名为“芬兰互换-院系-姓名”。
2)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7/2018年度芬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一)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7年12月27日11点前将书面材料交至闵行校区行政楼303室。
四、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7年2月确定奖学金提名人选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芬方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1.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杨烨/李昕冉
联系电话:010-66093559/66093963
传真:010-66093929 E-mail: xrli@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2. 校内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54342971 E-mail: gongpai@yjsy.ecnu.edu.cn
六、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 间 | 程序 | 具 体 内 容 | 备注 |
1 | 2016年12月15日前 | 材料准备 校内申请 | 有意向申请人进行对外联系,向学校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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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6年12月15日—12月20日 | 申报 |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须获得芬方邀请信 |
3 | 2017年2月 | 材料初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初审并将合格申请人材料提交至芬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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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年6月 |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芬方将奖学金通知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 最终录取结果以芬方通知为准 |
5 | 2017年9月 | 派出 | 留学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附件:
附件一:20172018年度芬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说明.docx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