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申报2020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9浏览次数:2134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关于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2020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计划选派600人(包括非通用语种人才)。纳入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选派计划参照各互换奖学金选拔简章执行。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

       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派出人员,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三、选拔对象

       1.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2. 选派从事国别与区域研究的科研团队以“项目组”形式派出:“项目组”应由相同或相似专业的成员组成,并且留学目标或研究课题一致。“项目组”由组长及成员在内的2—5人组成。组长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可申请的留学身份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所有成员均应符合相应身份类别人选条件及要求。申请时须提交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项目组申请书。

       “项目组”可结合科学研究或人才培养需要,与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形式的合作,“项目组”成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其中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等申请类别由研究生院受理,其他类别由人事处受理。

 

四、申请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须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纳入互换奖学金者还应符合各互换奖学金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 类别要求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博士生:

       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1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一年级。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41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411日以后出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申请学费资助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或对象国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五、外语条件

       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六、申请材料及时间

(一)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类别

       1.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x

       2.2020年国别区域问题研究项目申请人汇总.xlsx

       3.2020年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项目组”申请书.doc(一个项目组统一提交一份)

       4. 网申材料及说明 (请点击查看)     

        请于316之前将材料1PDF)、2excel)、3PDF)及4中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之外的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打包重命名为国别区域-院系-姓名)。

       320研究生院会邮件通知是否通过学校审核,如未收到邮件,请务必来电询问。      

       网申结束后,请将材料4中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纸质版提交至闵行校区办公楼303室。

       被推荐人选于2020320-27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并于201945日前由学校将正式推荐公函、推选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国别与区域问题研究“项目组”申请书电子版由学校发送至邮箱ouyafei6@csc.edu.cn

(二)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

       根据相关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或选派办法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正式推荐公函、推选人员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被推荐人的电子材料。

       注: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申请互换奖学金按照各互换奖学金简章要求提交邀请信,如无要求,申请时可不提交邀请信,留学单位由外方落实。


七、其他

       基金委详细规定请参阅《2020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

 

八、联系方式

       1.校内联系人

       杨老师   54342971   gongpai@yjsy.ecnu.edu.cn

       2.基金委联系人

       张老师  010-66093983   ouyafei6@csc.edu.cn

 

研究生院

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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