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申请202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6浏览次数:2398


  为加强国别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更好为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通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本计划可由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2.本计划亦可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资助项目,各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方式选派。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开展的“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

“项目组”应由相同或相似专业的成员组成,并且留学目标或研究课题一致。“项目组”由组长及成员组成。组长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可申请的留学身份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所有成员均应符合相应身份类别人选条件及要求。其中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等申请类别由研究生院受理,其他类别由人事处受理。成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留学单位。

2)各单位应于2020122817前将项目申请书(见六、申请材料及时间)、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打包重命名为“国别区域项目组-院系名称“发送至gongpai@yjsy.ecnu.edu.cn,邮件主题亦请命名为“国别区域项目组-院系名称“。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的项目及选派计划。

二、选派对象

1.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研究。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2.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3.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人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6.类别要求、外语条件等其他条件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具体请于20211月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六、申请材料及时间

(一)“项目组”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书.doc

2.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

20201228日(含)前将以上材料打包重命名为“国别区域项目组-院系名称发送至gongpai@yjsy.ecnu.edu.cn

(二)学生个人申报(包括项目组成员)

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x

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表(申请人用).xlsx

3. 外语水平证明

4. 邀请信

5. 学习计划(英文,国内外导师签字)

6. 学位学历证明

7. 身份证(双面扫描在一页上)

  申请人(包含2021年获批项目组推荐人选)于2021310-15于将以上材料提交至gongpai@yjsy.ecnu.edu.cn接受校内初选;通过校内初选的人员于2021320-30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要求以基金委通知为准)。学校将于42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初选人员名单统一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初选人员的电子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七、联系方式

1.校内联系人

 杨老师 54342971 gongpai@yjsy.ecnu.edu.cn

2.基金委联系人

 刘老师 010-66093939 ouyafei7@csc.edu.cn

 

 

      

研究生院

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20.12.16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
华东师大研招
华东师范大学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