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遴选2021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浏览次数:2227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21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人(包括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6-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 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 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 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人(包括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6-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0, 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选派专业

  1. 莫斯科大学:物理、化学、数学、地质、材料科学、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2. 圣彼得堡大学: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圣彼得堡大学优势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莫斯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莫斯科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的,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满18周岁(200311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者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类别条件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提供外方合作导师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1日以后出生)。

3. 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五、选拔推荐办法

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于202111-7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院系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 “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115前由学校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申请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家公派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于20201231日前提交至gongpai@yjsy.ecnu.edu.cn);

   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表(附件)(于20201231日前提交excel文件)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究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

   4.网申需上传的材料请参考《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

   5.请按照《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附件),准备并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具体提交时间由CSC另行通知

   13的纸质材料提交闵行校区办公楼301/303止时间202118同时请将3的电子版(扫描件)以及4打发包发送至gongpai@yjsy.ecnu.edu.cn

七、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凡未被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八、派出及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协助办理。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九、咨询方式

1. 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黄玥玢、吴眈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

    传真:010-66093929    

    E-mail: 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A313层(邮编:100044

2. 校内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54342971  

  E-mail: gongpai@yjsy.ecnu.edu.cn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表(申请人用).xlsx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zip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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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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