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交流】关于选拔硕士研究生2017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1浏览次数:1823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政治大学等13所高校的交换生协议,本着对等、互惠的原则,我校2017年春季拟选派25名研究生赴台湾地区学习。研究生院即日起开始遴选交流研究生人选,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25名。各协议大学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地区

协议学校名称

选派人数

住宿费

备注

1

台湾

政治大学

2

  

  

2

台湾

台湾师范大学

2

  

需在校外自行安排住宿

3

台湾

台北市立大学

5

  

视觉艺术系有分组要求

4

台湾

屏东大学

3

  

  

5

台湾

高雄师范大学

1

  

  

6

台湾

东华大学

2

  

  

7

台湾

辅仁大学

1

  

  

8

台湾

淡江大学

1

  

  

9

台湾

东海大学

2

  

建筑系、景观系不招生

10

台湾

中国文化大学

2

  

  

11

台湾

台北大学

1

  

  

12

台湾

中兴大学

1

  

限申请文学院、农业暨自然资源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院、工学院、管理学院

13

台湾

朝阳科技大学

2

限理工、信息专业

  

总计

25

  

  

二、遴选基本信息:

1、学习时间:20172月至20177

2、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9122400(逾期提交材料概不接收)

3、旅费、生活费等自理;

4、住宿费自理(朝阳科技大学免住宿费)。

三、要求:

1、全日制在读硕士一、二年级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学生政治素质过硬,善于交流;

3、品学兼优,英语较好。

注:具体专业设置情况可登陆各高校网站查询。

四、申请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由辅导员、导师、院系、院系党委签字盖章、申请人亲笔签名后扫描);

2、个人简历及学习计划书;

3、个人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

4、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的证书(不可超过三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台湾交换生项目-院系-姓名”,发送至rhyang@yjsy.ecnu.edu.cn。不按规定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五、评审:

待报名结束后,研究生院将邀请专家及港澳台办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闵行校区行政办公楼301/303室,研究生院培养处 杨荣华

电邮:rhyang@yjsy.ecnu.edu.cn

电话:54342971


附件:01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91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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