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关于2019年秋季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7浏览次数:1939


  

各学部、院、系、所: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02年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及身份证号码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由于对上网的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有较高的要求,故确定由中国图片社负责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上海市教委的安排,我校自2011年秋季开始,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片信息采集工作由新华图片社-上海大学生信息采集中心承担。现将有关本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像地点:

   中北校区       办公楼中楼1122

   闵行校区       行政楼(又名办公楼)307

二、摄像时间:

   2019
320日(星期三)9001600

   2019
321日(星期四)9001600

   2019
322日(星期五)9001600

三、摄像要求:

   1
、届时被摄对象需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确认信息,故请所有学生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

   2
、因摄影背景为浅蓝色,请避免穿着浅蓝色衣物。

   3
、在学校参加拍摄的,每位研究生需15元拍照费,于拍照前交给摄影人员。

   4
、如个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不能于上述时日参加摄像,必须在410日前到上海大学生信息采集中心补拍,否则将在学位系统中无法申请答辩、无法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详情如下: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2108
 
    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交通:地铁10号线-四川北路-2号口/公交65-四川北路虬江路

四、其他:

   1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如果曾参加过2018年秋季或2019年春季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可以不参加此次拍摄。(学生可以到学信网注册后,查看自己的学籍信息,已经是否已拍摄过学历证书照片)

   2
、以上通知针对所有双证生,单证生相片采集的通知请参见专业学位办有关通知。

   3
、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责任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将上述通知传达到每一位2019年秋季毕业的研究生,并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4
、如有疑问,请致电62232498,常老师。

                                 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

                                  2019227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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