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研究生卓越育人工作要求与《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我校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凡中期考核通过、拟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者均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含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留学博士研究生)。
另外,以下博士研究生需再次进行预答辩:1.第一次预答辩未通过者;2.评阅、盲审异议与未通过者(复议通过者除外);3.答辩未通过者;4.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未通过者;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通过者。
二、预答辩小组成员要求
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预答辩小组至少3名或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副高职称的专家需有博士学位)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博士生导师为预答辩小组成员;另聘请预答辩秘书1名,具体负责预答辩工作。
三、预答辩程序
论文预答辩在各培养单位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预答辩申请。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导师评阅通过后,提出预答辩申请并在网上填写预答辩小组成员信息。
(二)提交预答辩材料。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前10天提交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等材料给预答辩小组成员评阅。
(三)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过程中,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博士研究生介绍论文内容并重点阐述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等;
2.导师全面介绍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情况;
3.预答辩小组成员对预答辩学位论文提出问题,根据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给出详细的论文修改或者完善的意见;同时得出预答辩结论。
4.预答辩结论为三类: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预答辩结论为基本合格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入科研成果审核环节。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根据预答辩小组意见,全面修改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重新进行预答辩。两次预答辩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
各培养单位若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对预答辩小组成员、程序等制定不低于上述要求的实施细则,请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四、网上操作流程
网上操作主要有8个环节,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第一:研究生秘书审核课程成绩(至此,成绩审核流程结束);
第二:博士研究生点击预答辩申请,填写信息、添加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后提交;
第三:研究生秘书审核预答辩申请;
第四:博士研究生打印预答辩材料;
第五:博士研究生进行论文预答辩;
第六:博士研究生录入预答辩结果;
第七:研究生秘书审核预答辩结果;
第八:博士研究生打印预答辩情况意见书交给研究生秘书,预答辩结束。
在以上8个环节中,博士研究生需要完成的是:第二、四、五、六和八项;研究生秘书需要完成的是第一、三和七项。
五、预答辩归档材料要求
论文预答辩工作结束后,需要归档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论文预答辩材料1份,由各单位归档留存,以备查用。
2.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由各单位归档,PDF版发至xjchen@yjsy.ecnu.edu.cn存档。
六、特殊情况说明
对需再次进行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研究生秘书将其预答辩申请和结果退回,操作指南与相关答疑见附件。
七、预答辩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须于论文盲审前1个月完成预答辩。各培养单位可随时组织论文预答辩,拟在2023年12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预答辩工作,工作过程如有任何疑问和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陈雪皎
联系电话:54345009
E-mail:xjchen@yjsy.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博士生论文预答辩工作流程与指南--研究生秘书版(2023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