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申报2019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1浏览次数:1760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关于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2019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计划选派600人。纳入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选派计划参照各互换奖学金选拔简章执行。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

    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派出人员,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三、申请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须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纳入互换奖学金者还应符合各互换奖学金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 类别要求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3320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博士生:

    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33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一年级。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3320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33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申请学费资助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或对象国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四、外语条件

    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五、申请材料及时间

(一)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类别

    1.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x

    2. 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x

    3. 网申材料及说明

    请于315之前将材料1PDF)和2excel)电子版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320前邮件通知是否通过学校审核。网申结束后,请将材料3的电子版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纸质版提交至闵行校区办公楼303室。

被推荐人选于2019320-27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并于201945日前由学校将正式推荐公函、推选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二)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

    根据相关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或选派办法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正式推荐公函、推选人员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被推荐人的电子材料。

    注: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申请互换奖学金按照各互换奖学金简章要求提交邀请信,如无要求,申请时可不提交邀请信,留学单位由外方落实。


六、其他

    基金委详细规定请参阅《2019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

  

七、联系方式

    1.校内联系人

    杨老师   54342971    gongpai@yjsy.ecnu.edu.cn

    2.基金委联系人

    张老师   010-66093983  ouyafei6@csc.edu.cn

研究生院

2019.2.21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
华东师大研招
华东师范大学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