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留学研究生同学:
根据教学安排,教学周第18周将进行留学研究生公共汉语课的考试,现将考试安排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30日(周一)18:00-20:00
考试地点:《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留学研究生公共汉语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及时将考试安排告知参考留学研究生。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要求》,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 缓考申请及受理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时可以申请缓考。确需申请缓考者,经院系初审后,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按表内顺序依次进行审批,全部签署意见后方为申请成功。
本科目的缓考将安排在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初进行。成绩按实际考核成绩登记。未办理缓考手续或者申请未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缓考不及格者应重修。
3.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在12月27日之前联系相关部门
各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
开课单位:陈俊颖 62233100 jychen@hanyu.ecnu.edu.cn
研究生院:周 群 62232661 33503353 qzhou@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