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申请捷克互换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3浏览次数:1572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捷克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捷 克 互 换 奖 学 金 详 细 信 息 请 登 录http://www.msmt.cz/eu-and-international-affairs/scholarships-for-the- academic-year-2022-2023查询。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250 /年(全国)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0 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 个月

3.选派专业

 捷克语、机械、电气、医学、生物学、建筑学、艺术、教育学等捷克具有优势的学科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捷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2004 1 1 日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类别条件

    1.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优先资助捷克语专业在读硕士一、二年级学生。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生。

    3.英语授课申请人语言水平要求雅思 6.0 分。

四、选拔办法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1. 校内申请:

    经院系及导师同意,将所需材料于2022117日(周一)下午5点前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 基金委网上申请:

    申请人经院系同意后,按捷克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捷克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于 2022 1 15 - 20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提交网申报名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网申后自动生成)。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捷克互换奖学金

    3. 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在2022 1 25 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并于 2022 2 28 日前提交申请人的纸质版对外联系材料。

五、申请材料

(一)校内申请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附件1):填写导师、院系推荐意见后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格式

    2.《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

    3. 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 成绩单扫描件(自本科阶段起至最近一学期)

    5. 最高学历/学位扫描件

    6. 学习计划

    7. 外语水平证明

    8. 个人简历

    以上材料请于2022117日(周一)下午5点前发送至 gongpai@yjsy.ecnu.edu.cn,文件按以上顺序排列,打包后重命名为捷克互换-院系-姓名,邮件主题亦命名为捷克互换-院系-姓名

    院系意见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院系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认定。

    研究生院于2022119日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内提名人选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示。

(二)基金委网上申请材料:请参考附件3

    基金委网上申请提交后,于124日前向研究生院gongpai@yjsy.ecnu.edu.cn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

(三)对外联系材料:请按附件4的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纸质材料请于224日前提交至闵行行政楼303室。

六、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捷方推荐。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捷方负责落实。未被捷方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七、派出

一般于 7-8 月通知最终录取结果,派出时间以捷方通知为准。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八、咨询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杨老师,54342971gongpai@yjsy.ecnu.edu.cn

(二)基金委联系人:谭老师,010-66093573,ouyafei9@csc.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号 A3 楼 13 层(邮编: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 间

步骤

具 体 内 容

1

 

申请准备

捷克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捷克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

1. 2022117日前

2. 2022年1月15-20日

3. 2022224日前

申请

1. 申请人校内申请。

2. 申请人网上申报

3. 申请人对外申请。

3

3-8 月

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捷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捷方通知为准。

4

9-10 月

派出

1.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http://apply.csc.edu.cn),根据户籍所在地选择相关留学服务机构(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2 家机构中进行选择)。

2. 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从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管理规定下载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内容。

3. 签署并交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自行办理签证。

4. 签证签出后,请登录我校公共数据库-师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出国申请。派出前将航班信息、留学协议书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

5. 留学人员自抵达捷克后 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到证明并按照中国驻捷克使馆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附件: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表(申请人用).xlsx

附件3 捷克互换奖学金基金委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附件4 应提交捷方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rar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2.1.13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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