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浏览次数:922

各培养单位: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了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我校现启动2024年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2、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3、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二、申报数量

我校2024年可新申报项目2项。

三、选派类别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获批教育部“强基计划”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的高校,可选派少量本科插班生(仅限“强基计划”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在读学生)。

四、申报流程

1.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xlliu@yjsy.ecnu.edu.cn):

1) 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

2) 有效期内的项目各方合作协议(包括中、外文协议)

3) 项目学费明细(如有,请提供)

4) 项目经费配套说明(如有,请提供)

2. 研究生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

3. 获校内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10月1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五、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和专家评审,并于2023年12月底前公布结果

六、其它

若对项目有疑问,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2)

七、校内联系方式

刘老师,54345098,xlliu@yjsy.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附件创新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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