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奖、优秀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2浏览次数:1287

各单位

为激励调动教育教学一线教师投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指导能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奖、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华师研〔400〕号,附件1),现开展2019年优秀导师奖、优秀教学奖的申报与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培养和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成绩、得到广泛认可的教师个人或团队,包括研究生培养和教育工作指导教师、课程建设和任课教师、公共平台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导师奖: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潜心研究生培养,育人成效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品学兼优、学术水平高、学位论文质量优、创新能力强,成果突出。

2、优秀教学奖: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成效突出,或在实践实训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积极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在课程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三、评选程序

由校分管领导、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点责任教授、研究生教学督导等组成评选专家组(简称“评选小组”),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1、申报:自荐、他荐相结合,教师个人或团队可向所在院系(学部)提出申请,各院系(学部)和职能部门亦可提出推荐人选。

2、初评:院系(学部)组织初评,确定人选,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每类奖项推荐超过1项时,须明确排序。

3、复审:评选小组对院系(学部)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确定答辩候选人名单。

4、答辩:根据申报材料,结合现场答辩情况,经投票表决,获2/3及以上同意票者,列入人选名单。

5、公示:对入选名单进行为期1周的校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四、截止时间与材料提交

请于20191220,经初评、审核(签字、盖章),院系(学部)将申报表(附件2,以“院系+姓名+申报类别”命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以“院系+汇总表”命名)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lqxiao@yjsy.ecnu.edu.cn

同时,请提交纸质版至:闵行校区 办公楼303室。

五、其他事宜

1、奖励办法:获奖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2、工作联系: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1)肖连奇,54345008lqxiao@yjsy.ecnu.edu.cn

2)陈灵犀,54345029lxchen@admin.ecnu.edu.cn

 

附件1(发文)-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奖、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华师研〔400〕号).pdf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奖、优秀教学奖申报表.docx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奖、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191212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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