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日本研 究相关专业优秀人才赴日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4 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含预科)一般最长为 60 个月。
3.选派学科门类
哲学、文学、艺术学,具体研究方向须与日本相关。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预科、博士阶段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最长提供 24 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一般为 36 个月。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 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 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 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5.1985 年 4 月 2 日以后出生人员。须于 2019 年 8 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持有雅思(学术类) 6.5 分、托福(IBT)95 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证书人员优先推荐。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按对外联系材料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时间及方式
1)2019年2月28日前向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办提交《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填写导师、院系推荐意见后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及《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发送至 gongpai@yjsy.ecnu.edu.cn。院系意见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院系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2)2019 年 3 月 1-15 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办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于 3 月 30 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 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本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
六、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 9 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七、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 2020 年 4 月初。
八、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54342971
电子邮箱:gongpai@yjsy.ecnu.edu.cn
CSC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572
电子邮箱:ouyafei5@csc.edu.cn
附件: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