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专业学位中心/各位研究生:
根据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链接为:http://www.career.ecnu.edu.cn/commonpage/NewsDetail.aspx?id=ISMYLikUDqU=)。为方便研究生办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针对“学习成绩评定”该工作,今年启动新的办理方式。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新方式尽快完成非上海生源毕业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单位完成学习成绩评定
1.1 培养单位应尽快组织完成符合条件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2015年12月或者2016年6月毕业)的成绩评定工作,将评定结果汇总在附件1的汇总表中,由本单位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中北和闵行校区均可)。(电子版发送至pyc@yjsy.ecnu.edu.cn)。
1.2 该汇总表内的学生个人成绩评定等级和其他信息需通知到学生本人。
1.3 如院系未完成该项工作,所在院系研究生不得领表。
二、研究生至研究生院领表
2.1 完成并提交成绩评定单位的研究生(学硕、专硕、博士均可,MBA研究生请以学部的通知为准)可凭本人校园卡和研究生证直接到研究生院领表后现场填写部分内容。
2.2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限领一份,请谨慎填写。如有发生信息更改请携带原表,凭本人校园卡至研究生院换表。
2.3 如有委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样本参见附件2),委托人需凭委托书和本人的有效证件方可领取。
2.4 中北校区的研究生可至研究生院102室(牛奶棚对面小红楼)找李坤(电话:62233699)老师领取,闵行校区的研究生可至办公楼303室找李振老师(电话:54345008)、崔光秀老师(电话:54345009)或者周老师(电话:54342971)领取。
2.5 领取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中的9:00-11:00和14:00-16:00,其他工作时间恕不接待。
三、办理“按学期排列的成绩单”
3.1 请研究生联系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在学位申请系统中(采用打印2的)打印成绩单,并根据成绩单下方签章栏至相应部门盖章。此前院系基本都已经批量完成,请一定先联系所在单位的研究生工作秘书。
3.2研究生成绩单盖章时间和地点同上。
四、其他注意事项
4.1学习成绩的评定涉及应届毕业生的落户打分,请院系严格管理做好通知和评定工作。
4.2 2015年12月毕业的,属于2016年春季毕业生,接下来答辩的预计于今年6月份答辩的属于2016年秋季毕业生;“计算机等级证书”一栏,请填写“毕业研究生”,请勿填写错误。
4.3 硕博连续研究生的信息填写特别提示:
4.3.1学制一栏:该栏数字是指博士阶段的标准学习年限(与毕业证书时间一致),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务必到公共数据库系统查询后填写,查询路径如下:
登录公共数据库——研究生系统——预毕业信息——查找学制字段。
根据显示信息如实填写。
4.3.2个人学习经历一栏:请把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单独填写,示例如下:
2010年9月—2012年6月华东师范大学读硕
2012年9月—2016年6月华东师范大学读博(时长与学制相同)
4.4 “学校推荐意见”一栏,请联系院系辅导员;计算机和四六级证书等其他获奖证书盖章请联系就业指导中心(中北:大学生中心512室 62232272 62233142;闵行:学生之家B区202 54345052 54341198)。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