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我校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论文预答辩对象
凡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者均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含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留学博士研究生)。
另外,以下五类博士研究生需再次进行预答辩:1.第一次预答辩未通过;2.盲审结果有异议或未通过;3.盲审通过但答辩未通过;4.盲审与答辩通过,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未通过;5.盲审、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都通过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未通过。
二、预答辩工作程序
论文预答辩在各培养单位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预答辩申请。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导师评阅通过后,提出预答辩申请并在网上填写。
(二)提交预答辩材料。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前10天提交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等材料给预答辩小组成员评阅。
(三)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过程中,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博士研究生介绍论文内容并重点阐述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等;
2.导师全面介绍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情况;
3.预答辩小组成员对预答辩学位论文提出问题,根据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给出详细的论文修改或者完善的意见;同时得出预答辩结论。
4.预答辩结论为三类: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预答辩结论为基本合格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入科研成果审核环节。
三、网上操作流程
网上操作主要有8个环节,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第一:研究生秘书审核课程成绩
第二:博士研究生点击预答辩申请,填写信息、添加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后提交;
第三:研究生秘书审核预答辩申请;
第四:博士研究生打印预答辩材料;
第五:博士研究生进行论文预答辩;
第六:博士研究生录入预答辩结果;
第七:研究生秘书审核预答辩结果;
第八:博士研究生打印预答辩情况意见书交给研究生秘书,预答辩结束。
在以上8个环节中,博士研究生需要完成的是:第二、四、五、六和八项;研究生秘书需要完成的是第一、三和七项。
四、预答辩归档材料要求
论文预答辩工作结束后,需要归档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论文预答辩材料1份,由各院系归档留存,以备查用。
2.预答辩情况意见书2份,其中1份由各院系归档,另1份由研究生秘书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存档。
五、特殊情况说明
对需再次进行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研究生秘书将其预答辩申请和结果退回,操作指南见附件3。
六、预答辩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可随时组织论文预答辩,但拟在2019年6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预答辩工作,工作过程如有任何疑问和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崔光秀
联系电话:54345009
E-mail: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