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申报2016年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5浏览次数:1833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提升,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研究生院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创新实践和创业实践,同时也为挑战杯、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上海市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等国家级、省部级赛事项目培育和选拔优秀研究生队伍。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类别

  1. 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 项目形式分为创新技术发明类、创业设计实践类和基础性创新研究类。申请者请根据自身条件及研究方向选择申报类别。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方案可行。

  2. 项目申请人需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

  3. 具备必要的科研条件或实验条件。

  4. 项目申请者可为个人或团队。以团队形式申报的项目,须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5. 项目周期一般为6-12个月,申请者需保证充足的研究时间。

三、申报流程

  1. 符合申报条件者,请按照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书。

  2. 项目指导教师及培养单位对该研究生的科研基础、科研能力、科研态度、科研条件及科研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期研究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后,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即可)各一份报至培养处。

  3. 通过初审后,研究生院将择期组织专家进行面试答辩。答辩后一周内将答辩结果公示。

四、经费使用及管理

  1. 研究生院将根据项目的学科背景和申报类型按相应标准进行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一万元。

  2. 对于确定立项的项目,资助经费将分批拨款,专款专用。项目立项后发放经费总额的1/2,中期汇报通过后发放经费总额的1/4,结题验收通过后发放剩余经费。

  3. 经费须严格按照我校财务规章制度进行使用,并接受财务处等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五、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56日。

六、注意事项

    1. 递交申报书时,可以附件形式附上申报者的研究经历、项目经历和研究成果等。

    2. 项目结题后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应标明“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资助项目课题”。

七、联人:李振

联系电话:54345008

电子邮件:zli@yjsy.ecnu.edu.cn

办公地点:闵行校区办公楼303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415

附件1: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表(创新技术发明类).docx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表(创业设计实践类).docx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表(基础性创新研究类).docx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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