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之培养过程常见问题解答—第二篇

发布时间:2016-03-21浏览次数:1579

1.问:在录入预答辩结果并提交后,为什么页面方框中的文字消失?

答:网上录入预答辩结果时,对“论文的创新性”、“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及其他5个方面录入文字时,每一方框内不能超过100字(含标点符号),超过100字后,不能保存。录入完毕后,先保存,才提交。

2.提交预答辩结果后,为什么不能填写科研信息?

答:预答辩结果提交并经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后,才可以填写科研信息。

3.科研信息填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为使日后申请学位时提交的《学位申请书》中的科研信息规范,填写科研信息时请按要求填写,详见附件。

4.进行科研审核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登记表》1份(导师签字)。科研论文封面、目录、全文的复印件1套。(补充说明:如果是独著、主编或副主编形式的学术专著,请提交: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如果SCIE/SCI论文处于Online状态,请打印全文;如果SCIE/SCI论文处于被录用状态,请打印录用通知或邮件,并由导师签字。)31寸照片(贴成绩表用)。以上材料整理后,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

5.博士研究生在提交了科研信息后,如果要更新(修改或补充),怎么办?

答:科研成果信息更新流程如下:

1)在校博士研究生:如需更新科研成果信息,请直接与本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联系。在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位申请系统中的信息退回后,进行更新,同时将更新后的《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登记表》及补充材料送交研究生工作秘书,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和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进行再次审核。

2)已毕业但当时未申请学位、本次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需完成以下4项工作:

①与培养处联系开通学位申请系统;建议邮件联系。E-mailgxcui@yjsy.ecnu.edu.cn。邮件内容应包含以下信息:所在培养单位、姓名、学号、毕业时间等。

②在学位申请系统填写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填写流程和说明详见每学期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③提交相关审核材料给所在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

④科研成果审核通过后,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书等)送交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申请学位。

 

备注:科研成果审核通过后,博士学位申请过程中涉及培养处的工作结束。

 

 

 

 

 

附件2:科研成果填写说明201402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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