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及学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浏览次数:19883

各培养单位:

2023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暑期授课的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将910日(周日)入学报到。为切实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及学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和注册方式

研究生新生报到时请务必带好录取通知书、学费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进行人脸识别报到(具体办法见附件1),报到通道开放时间是2023910日(周日)-912日(周二)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事先凭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超过2周。请假研究生本人两周内在学校内进行人脸识别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研【2019】350号,学生注册包括缴纳学费和本人报到,并且应先缴费后注册,未成功注册者,将不能选课,也不能参加各类教学活动。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才能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入学资格审查应注意核验研究生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及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二、材料发放

研究生证、校徽已发至各培养单位。学籍卡将转为学籍系统核对并下载填写部分内容的方式,具体流程另行通知校园卡由信息化治理办公室制作并通知领取。入学承诺书由学生在研究生系统的学籍栏在线签署。新生研究生证办理另行通知。

三、入学教育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需包含: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培养和研究生学籍管理三个方面的相关内容。培养单位可参考研究生院综合治理办公提供的上述三个方面的PPT,根据需要自行进行扩展或者邀请专家开设专题讲座。

四、加盖注册章

在新研究生学籍系统中,研究生刷卡报到信息和缴费信息会自动实时匹配、更新,如已报到、已缴费,则“注册”一项显示为“是”。

研究生证办理完成后,院系根据新研究生学籍系统的“注册”模块信息给研究生证加盖注册章。

五、学籍变动签报

新生学籍变动情况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统一签报研究生院,确定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包含2022年保留入学资格但今年放弃入学)、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名单(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见附件2)。签报“负责人”签出时间应在10816:00点前,逾期将扣减绩效,敬请留意。

2023级新生整体的学籍情况确定后,如有变动,则在签报中附上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新生学籍变动情况表》(见附件3),如无变动,无需提交。

六、注册情况查看

在新研究生学籍系统中,研究生报到信息和缴费信息会自动实时匹配、更新,查看路径:公共数据库—研究生系统(新)—选择权限—学籍系统—注册管理—注册查看。如已报到、已缴费,则“注册”一项显示为“是”。

七、入学后的复查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培养单位应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态、录取成绩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另一人审核并盖章确认的工作机制。请各培养单位在1031日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考生档案是否齐全;

5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6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研究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为研究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在人脸识别报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学校信息化治理办公室,62233081转人工服务;缴费如遇问题,请咨询财务处,62233384;其他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62230051。

 

 

通知附件如下:

附件1:学生人脸识别报到系统使用说明.docx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和放弃入学资格的办理流程.docx

附件3:2023级研究生新生学籍变动情况表.docx

 

 

研究生院

2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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