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23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暑期授课的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将于9月10日(周日)入学报到。为切实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及学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和注册方式
研究生新生报到时请务必带好录取通知书、学费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进行人脸识别报到(具体办法见附件1),报到通道开放时间是2023年9月10日(周日)-9月12日(周二)。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事先凭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超过2周。请假研究生本人两周内在学校内进行人脸识别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研【2019】350号),学生注册包括缴纳学费和本人报到,并且应先缴费后注册,未成功注册者,将不能选课,也不能参加各类教学活动。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才能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入学资格审查应注意核验研究生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及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二、材料发放
研究生证、校徽已发至各培养单位。学籍卡将转为学籍系统核对并下载填写部分内容的方式,具体流程另行通知。校园卡由信息化治理办公室制作并通知领取。入学承诺书由学生在研究生系统的学籍栏在线签署。新生研究生证办理另行通知。
三、入学教育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需包含: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培养和研究生学籍管理三个方面的相关内容。培养单位可参考研究生院综合治理办公提供的上述三个方面的PPT,根据需要自行进行扩展或者邀请专家开设专题讲座。
四、加盖注册章
在新研究生学籍系统中,研究生刷卡报到信息和缴费信息会自动实时匹配、更新,如已报到、已缴费,则“注册”一项显示为“是”。
研究生证办理完成后,院系根据新研究生学籍系统的“注册”模块信息给研究生证加盖注册章。
五、学籍变动签报
新生学籍变动情况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统一签报研究生院,确定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包含2022年保留入学资格但今年放弃入学)、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名单(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见附件2)。签报“负责人”签出时间应在10月8日16:00点前,逾期将扣减绩效,敬请留意。
2023级新生整体的学籍情况确定后,如有变动,则在签报中附上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新生学籍变动情况表》(见附件3),如无变动,无需提交。
六、注册情况查看
在新研究生学籍系统中,研究生报到信息和缴费信息会自动实时匹配、更新,查看路径:公共数据库—研究生系统(新)—选择权限—学籍系统—注册管理—注册查看。如已报到、已缴费,则“注册”一项显示为“是”。
七、入学后的复查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培养单位应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态、录取成绩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另一人审核并盖章确认的工作机制。请各培养单位在10月31日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考生档案是否齐全;
5、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6、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研究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为研究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在人脸识别报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学校信息化治理办公室,62233081转人工服务;缴费如遇问题,请咨询财务处,62233384;其他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62230051。
通知附件如下: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和放弃入学资格的办理流程.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