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日本大阪大学招收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3383

各位同学:

针对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大阪大学以拟于201610月后进入大阪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为对象,实施学费支持制度。

一、名额:全国20

二、资助内容:

免除入学考试所需要的考试费用、博士(后期)课程入学金及学费。但免除学费的年限以各研究科规定的博士(后期)课程的标准修业年限为准。

(注意!)如果在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考试之前,申请参加各研究科规定的博士(后期)课程入学考试,则需要支付考试费用。申请后大阪大学国际交流委员会发出接收函,且本人通过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拔并预定入学的,可返还考试费用。

三、申请资格

1)符合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条件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者

②计划于201610月进入大阪大学各研究科博士(后期)课程学习的申请人,需为硕士在读并于20169月前获得硕士学位者

③计划于20174月进入大阪大学各研究科博士(后期)课程学习的申请人,需为硕士在读并于20173月前获得硕士学位者

2)以在大阪大学研究生院各研究科获得博士学位为留学目的申请入学者。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请事先与大阪大学指导教师联系,获得申请许可后,请将下列材料提交至该指导教师处。

若想与大阪大学指导教师取得联系,除直接与指导教师联系外,也可向各指导教师所在的大阪大学研究生院各研究科事务部门(附件2)咨询。各专业领域指导教师的信息,可通过研究者总览查询。 

五、申请材料

请使用日文或英文填写。

1)申请书(指定格式)[pdf][word](附件1

2)推荐信(格式不限,请使用大学信笺纸):推荐信由所在(或以前所在)院系主任或指导教师开具。

3)硕士学位证或所在大学的预期取得硕士学位证明:如为中文格式,请附加盖公章的日文或英文翻译件。

4)成绩单:如为中文格式,请附加盖公章的日文或英文翻译件。

5)其他各研究科要求的材料

六、申请截止日期:2016120日(周三)

七、申请到入学流程(附件3

八、选拔方式及结果公布

1)经各研究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由大阪大学国际交流委员会决定大阪大学的支持对象人员。

2)经上述选拔确定支持对象人员后,由大阪大学各研究科负责与申请人联系,邮寄接收函(预计为20163月上旬)。

3)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审核的申请人,请尽快向大阪大学指导教师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具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预计20165月以后)。

4)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获得大阪大学接收函后,需要根据将要就读研究科的规定,提交申请书等材料,参加指定时间的博士(后期)课程入学考试。

九、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不以获得博士学位为目的,仅希望在大阪大学研究生院接受研究指导的人员,手续如下所示:

1)我校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与大阪大学于2011年签订了免学费备忘录,申请前请与学院教务秘书确认申请流程。

2)其他院系学生可向大阪大学教育推进部学生交流推进课学生交流推进处咨询相关留学事宜(日文或英文)。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大阪大学教育推进部学生交流推进课学生交流推进处

E-mailcsc.program@ml.office.osaka-u.ac.jp

http://www.osaka-u.ac.jp/zh/international/inbound/csc/index.html

  

申请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处杨荣华,电话54342971,电邮rhyang@yjsy.ecnu.edu.cn

  

附件:

附件1_Application form.doc 

附件1_Application form.pdf

附件2_2016 List of Inquiries.pdf

附件3_从申请到入学流程.pdf

  

培养处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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