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证明书办理说明
学位证书是证明本人学术能力的重要证书,因个人原因遗失、损坏的,不再补发,但可办理学位证明书。凡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因学位证书遗失、损毁,而需要证明其本人曾经获得过学位证书者,可以向我办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学位授予在公示期内的,不予办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位证明书办理方法和流程如下:
1.下载填写、打印附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证明书办理申请表一份,填写相关信息,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如委托他人来办理的,还要有委托书(写明委托人为谁,受委托人为谁,委托所办事项,委托人有落款签字);
2.准备近期免冠大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照片左侧最好印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一般照相馆都提供此项业务);
3.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张(证件请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准备好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一张(若有)。
5.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和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学位证书证明(如系委托他人代办,还应有本人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在材料完整、正确的前提下当场可取。
6.疫情期间,前来办理者需将本人健康码、行程码的截图和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发送我办电子信箱,以便代为申请入校。代办者应提供前述本人信息材料。同时,前来办理者应确保14日内无发热、咳嗽、流涕、咽痛、咳痰、胸痛、、气促、腹泻、肌肉酸痛/关节痛等异常症状,并承诺14日内已完成健康管理,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7.前来办理者请提前联系我办,预约办理时间。
办公电话:021-54345034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信箱:xwb@yjsy.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办公楼3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