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我校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凡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者均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含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留学博士研究生)。
另外,以下博士研究生需再次进行预答辩:1.第一次预答辩未通过者;2.盲审异议与不通过者(复议通过者除外);3.答辩未通过者;4.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未通过者;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通过者。
二、预答辩小组成员要求
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预答辩小组至少3名或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副高职称的专家需有博士学位)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博士生导师为预答辩小组成员;另聘请预答辩秘书1名,具体负责预答辩工作。
三、预答辩程序
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在各培养单位进行,网上申请在学位申请系统中进行。根据系统限定,预毕业信息核对完成、中期考核通过后的博士研究生信息才被推送至进入学位申请系统。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后,需进行以下操作:
(一)提交“核对个人信息”
(二)提交课程成绩。成绩提交的网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成绩提交完毕后,请告知研究生秘书进行审核,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由培养办公室审核,2次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论文预答辩申请环节。
(三)预答辩申请。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导师评阅通过后,提出预答辩申请并在网上填写。预答辩申请网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四)提交预答辩材料。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前10天将提交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等材料交给预答辩小组成员评阅。
(五)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过程中,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博士研究生介绍论文内容并重点阐述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等;
2.导师全面介绍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情况;
3.预答辩小组成员对预答辩学位论文提出问题,根据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给出详细的论文修改或者完善的意见;同时得出预答辩结论。
4.预答辩结论为三类: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预答辩结论为基本合格者,经导师同意后可以进行科研成果审核。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根据预答辩小组意见,全面修改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六)打印预答辩意见书。预答辩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1.博士研究生在录入预答辩结果;
2.研究生秘书审核;
3.博士研究生打印预答辩意见书2份交给研究生秘书,预答辩工作结束。
四、特殊情况说明
需再次进行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在网上操作之前,请与本单位研究生秘书联系,将预答辩申请和结果退回。
五、预答辩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可随时组织论文预答辩,拟在2020年12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20年10月13日前完成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预答辩工作,工作过程如有任何疑问和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崔光秀
联系电话:54345009
E-mail: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