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学术型) 科研成果审核的通知--博士生版

发布时间:2021-09-10浏览次数:3508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通过后,进入科研成果审核环节(以下简称“科研审核”),该工作主要依托学位申请系统、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各学科考核要求独立审核完成。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流程

(一)博士生网上填写、提交审核材料。

①网上填写提交科研成果,操作指南与填写说明见附件;②下载“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登记表”;③将下载表格及相关成果的纸质版/电子版发给导师审核;

(二)导师审核确认;

(三)研究生秘书审核;

(四)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复核;

(五)培养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博士研究生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六)研究生院抽查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终止相关博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程序。

二、特殊情况说明

(一)科研成果暂未达到要求,申请先毕业、再讨论学位的情况,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本人提交申请书(需导师签字同意,主要内容包括:科研成果发表情况、申请先毕业原因等);

2.培养单位签报(将申请书作为签报附件);

3.签报通过后,培养单位网上审核“先毕业,不讨论学位”并进行公示。

如在当学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1周科研成果达到要求者,可提出申请学位。操作流程为:研究生秘书网上调整“科研审核结果”—博士研究生补充科研信息—再次进行审核。

(二)已毕业但因科研成果原因未申请学位、本次拟申请学位,申请开通学位系统的情况,工作流程如下:

1.培养单位签报。签报主要包括:①基本信息(姓名、学号、专业、导师、毕业证书时间等);②科研成果发表情况(发表论文标题、期刊、时间、期刊类别等);③导师和院系审核说明,是否达到学位申请要求。④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2.培养办开通学位申请系统。

3.培养单位进行科研成果审核。

4.科研成果审核通过后,研究生秘书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书等)送交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学位申请。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系统开通的截止时间为当学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1周。

三、时间安排

拟申请202112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建议在20211015日前完成科研审核。具体完成时间以各培养单位安排为准。

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崔光秀

联系电话:54345009

E-mail: 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1910

博士生科研审核成果网上填写指南--2021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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