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规定,毕业生信息确认后需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并公布,一经注册公布,相关信息将不能更改。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制作及其电子注册,责任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将上述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将在今年12月前毕业的研究生,并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为规范相关工作,请各位负责老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采集和核对拟毕业学生的各项信息,请注意阅读以下通知:
(一)预毕业生信息确认
1、请通知准备(预)答辩(包括以前(预)答辩过但未通过需要再次(预)答辩)的有学籍的研究生,在2017年10月20日前,登陆公共数据库进行预毕业信息核对确认。
2、务请通知各位预毕业研究生务必仔细核对本人的预毕业基本信息,经过预毕业生确认后的信息将作为学历信息制作学历证书,并上报教育部学信平台,相应信息上报后将无法修改。
3、预毕业信息确认页面的所有信息均为必填项,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一:预毕业信息确认说明》。
4、系统开放时间:2017年9月11号—2017年10月20号。为保证相关研究生顺利完成毕业手续,务请通知预毕业生在以上时间段内完成基本信息的确认工作。
5、通过审核的学生每天分4次推送到学位系统。
(二)相关说明
1、信息推送
预毕业信息确认完成,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且课程审核(中期考核)通过后,预毕业研究生的信息方可作为研究生基本信息推送至学位系统,为保证研究生顺利进入学位系统进行后续操作,请相关预毕业研究生尽量提前确认预毕业信息。信息未推送到学位系统可能有三种情况:
(1)预毕业信息状态未确认通过,请及时确认;
(2)课程审核(中期考核)未通过,参考培养办相关通知;
(3)系统未进入推送时间:系统实行自动定点滚动推送,推送的时间为每日0:00、6:00、12:00和18:00,一般将于条件满足的24小时内完成推送,请耐心等待推送完成。
2、目前预毕业系统统一设定本学期毕业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此日期仅为系统设定时间,最终毕业时间(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毕业论文答辩通过(以学位系统为准)的第二天。
3、研究生在预毕业系统中确认信息后,其预毕业信息即被锁定。因此,已于上学期做过预毕业信息确认但实际未毕业的研究生,如本学期准备答辩毕业,仍然需要重新确认。
4、预毕业信息确认仅针对当前学期内毕业答辩的研究生,确认结束后信息将被锁定。
5、个别浏览器在使用时可能会遇到问题,因此,预毕业信息确认时推荐尽量使用IE浏览器,并选择兼容性视图。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