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申请国家公派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3浏览次数:1434

 各位同学:

      为深化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选派留学人员赴俄乌白学习,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411日前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 外语水平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四、选拔推荐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10-25;第二批:108-18日。(本次按第一批的时间进行申报,第二批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推选院系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申请材料及时间

(一)校内初审

    1.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

    2. 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3.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 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5. 学习计划(外文)

    6.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7. 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国外导师简历(如有)

    12.在籍/在职证明

    13.获奖证书(如有)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打包重命名为“俄乌白专业人才-院系-姓名,于3824点前,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二)基金委网申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

    2. 校内初审材料中的3-13,由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三)网申结束后

    1. 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签字

    2.《单位推荐意见表》(网申提交后自动生成,院系填写意见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俄乌白专业人才网申-院系-姓名,于42日前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纸质版提交至闵行行政楼303室。

六、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5月底/12月底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

七、派出

    1.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1231日。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八、咨询方式

      校内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54342971;电子邮箱:gongpai@yjsy.ecnu.edu.cn

      CSC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10-66093559;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表(申请人用).xlsx

附件3: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用.pdf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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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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