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申报研究生科研论文奖励的通知(201512)

发布时间:2015-12-16浏览次数:4558

各位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对研究生发表的科研论文进行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3级及以前各年级研究生。

二、奖励办法

(一)2010级及以前各年级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

(二)2011级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办法,详见附件2

(三)2012级研究生科研论文奖励办法,详见附件3

(四)2013级研究生科研论文奖励办法,详见附件4

三、奖励条件

(一)SCIE/A&HCI/SSCI来源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Web of Science收录的期刊为准;

(二)理工科一级学科顶级期刊和二级学科一流期刊目录请见附件5

(三)CSSCI收录期刊仅限来源期刊,扩展版期刊和集刊不纳入此次奖励范围:

(四)EI收录期刊仅限网络核心版来源期刊,EI选择期刊和扩充期刊不纳入此次统计与奖励范围;

(五)文科各一级学科权威期刊目录见附件7

四、申请办法与提交材料

(一)网上申报

本次申请依托公共数据库,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指南和填写说明见附件8

特别提醒:

1.由于公共数据库浏览器兼容问题,请在填写申请时使用IE360安全浏览器

2.本次申请批次201512

3. 根据2011级和2012级研究生科研论文奖励办法,文科博士研究生发表的第3CSSCI来源期刊论文才进行奖励,理工科博士研究生第2/3篇一般的SCI/SCIE论文才进行奖励,为便于审核,请2011/2012级博士研究生将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全部录入。

(二)提交材料

各位研究生在网上填写完毕后,需将以下材料交给本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

1.科研奖励信息表(网上导出)1份;

2.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页(SCI/SCIE/SSCI/A&HCI论文可以不交封面与目录)和全文复印件1份;

3.委托书1份:本人不在上海,或者没有在上海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折账号(以1开头;或者磁卡卡号,以“6”开头)的研究生,委托他人代领时提交。委托书内容包括:本人身份证号、离校前学号;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帐号(也必须是上海工商银行账号),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一份。委托代领人最好不是本校教师,否则会扣税。

五、奖励发放

研究生院对申报论文按检索期刊目录进行审定后确定奖励名单。特别提示:奖励金额是对每篇论文的奖励金额,每位作者获得的奖励金额以各培养单位根据作者对该篇论文科研贡献率的认定为准。奖励金额确定流程如下:

第一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奖励级别和具体金额;

第二步:研究生院将奖励级别和金额信息下发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确定每位作者的奖励金额;

第三步:研究生院公示经各培养单位确定的奖励信息。

公示期满后,研究生院将奖励信息提供给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奖金直接打入银行卡,为准确发放奖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校研究生:财务处将根据研究生学号链接银行帐号后发放奖励金额。因此,请在校研究生务必仔细填写包括学号在内的相关个人信息,对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已经离校的研究生:务必提供在上海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存折账号:以1开头;磁卡卡号:以“6”开头)、身份证号以及离校之前的学号。如本人确无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帐号,可委托他人代领(要求见“四、申请办法与提交材料”要求。

六、截止时间:2016115

各位同学在申请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崔光秀

话:021-54345009

E_mail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51216

201512科研奖励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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